結案了,經歷三場官司之後
2023 Jul 16 未分類
我的人生經歷過三場官司。
第一場是爸爸被倒錢生意宣告失敗,這場官司打了非常多年,二審才成功,影響了全家人的命運。
第二場是再次被倒錢(到底有多衰?),不過這場官司沒有打完,爸爸就過世了。
最後我代表去開調解庭,對方欠我們快 100 萬的工程款,但一概不認,還說他很有誠意,願意開價 5 萬和解。我差點一口氣緩不過來腦中風。
後來我們的律師有再談判爭取,也有很多繼續纏訟下去訴訟成本跟稅務的考量(白話文就是我也沒有錢可以爭一口氣),最後結果雖然跟律師調解前的預測相符,但跟欠錢還錢這件事理所當然的程度而言,依然是妥協非常多。
這件事對我的價值觀影響深遠。
除了深深感受到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正義,就算是法律也有其侷限,也覺得做人真的要憑良心,因為當下我真的很想把來調解的被告律師舌頭撕爛丟進海裡餵鯊魚(對不起我口出惡言)調解委員應該也是看多了,結束後還安慰我們一下,能夠趕快結案,重新繼續過生活,才是最重要的。
然而,如今我對司法並不感到完全失望。
以我們家的第一場訴訟而言,雖然結果與原始提告金額相較之下,確實短少非常多,但也足以償還多數債務,不至於要跑路,有空間重新出發。
因此我還是相信,法律的存在是最低限度的救濟管道。只是身為市井小民,必須有更加務實的期待及策略。
************
那幾年,常常半夜 4、5 點被老爸從睡夢中挖起來,把公文打成電子檔、撈要當證據的照片(他不會用電腦),老實說也感到非常煩躁。事隔多年,想不到還會再走一遭……
這次我變成了當事人。其實是土地分割的小案子,原告一紙存證信函寄來協調未果,一狀告上法院。
最荒謬的是這案情還越演越烈,許多持有人追查後原來已經陸續過世,繼承分配下去,最後捲入的被告高達 50 多人。我三不五時去派出所領公文,見證一個又一個死亡通知,心中有種莫名其妙的感受。
本來想說一來一往的高鐵票都還比較值錢,算了就讓法官判,大概全部人都這樣想。還是媽媽拖著我,至少去聽一次案情讓法官能盡快結案(對快兩年前就以為要結案了)。
殊不知我就回去開庭那麼一次,現場聽了聽發現,欸不對耶原告你說一套做一套陰我們捏!整個村莊鄉親父老聽到消息簡直炸鍋,人神共憤的程度還以為我是 5 億家產被奪。
原告一開始選擇直接寄存證信函,對於鄉下的老人家而言,早就直接踩了紅線,失去了所有溝通的基本信任。這個起點讓後續協調更加困難重重。
************
身為最大苦主(屋主)從此每庭必到,法院還曾打電話要我一定要出席,確診時怕我沒去拖到結案進度,還通融讓我視訊。
與此同時其他加起來應該有 500 歲的鄉親父老還有各種利益分配的問題,一個比一個激動,一個比一個憤慨。盛怒之下常常聽不進法官在講什麼,也無從具體表達內心的想法和方案。
(某叔:我們已經住在這裡快 100 年了!不容許外人侵門踏戶!某伯:我們不要錢!諸如此類)
年紀最小、輩分最小的我,負責所有與法院的文書往來,開庭完翻譯法官和鄉親的話,跟催法院交辦事項,還得要拿捏倫理,分析彼此分分合合的想法,有些事態按法律現實走有其定數,但要讓法官開口,不能晚輩提。有些捷徑可以走,但急不得,得讓各方勢力把情緒發洩完畢,才能回歸理性決策。
其實看對方的書狀就明白,搬了很多法條,應該有找專業的代書或律師操盤。百姓覺得法官要主持公道啊,怎麼可以讓壞人白白搶我東西呢?有錢了不起嗎?這種英雄夢真的是不用期待太高。當大家義憤填膺不要這樣、也不要那樣,僵持不下時,我只問一句,「好,不要這樣可以,那你們希望法官怎麼做?你們告訴我,書狀我來寫。」
當事情走到法院上,背後一定有難解的爭議,你很難得到真正心理上滿意的是非,只能在各種法條、舉證、利益中找平衡,很少人能夠完全不妥協。
我去北港出庭,放眼望去老弱婦孺鰥寡孤獨者眾,進到法院一時緊張,往往前言不搭後語。老實說,連我這麼單純的案件,好歹也是個念到台大的文組生,法官講話當下,我依然常常是聽得一愣一愣,書狀得讀好幾遍沙盤推演。
上法院其實是知識門檻非常高的事情,對上門求助的一般民眾而言也並不友善,這裡面真的有理所當然的公平嗎?我不覺得。如果我的案子再複雜一點,我對自己做的決定一樣有信心嗎?我其實沒有。那我有錢找律師幫我嗎?我不確定。
什麼是公平?在這個不確定性如此高的體系中,在先天的結構傾斜中,如果你是佔上風的那個人,權力的上風也好,財富的上風也好,地位的上風也好,知識的上風也好,我真的覺得要認知到,你是多拿的那一方。
當你有所選擇的時候,你要選擇給予,還是掠奪?而你的每個選擇,都會影響另一個人(甚至更多人)的生命。
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回到日常生活中,我也有佔上風的位置和角色,走過這一遭後,這是我很深的自我警惕。
************
最後一次出庭法官結案,這場演了兩年的荒謬劇場終於即將完結篇,以我們這芝麻大的案子真的也算太久了。台上法官由衷的謝謝台下大家願意各退一步,海闊天空,辛苦大家協調。台下現場氣氛表面和樂,依然笑裡藏刀,動不動要酸一下這場無端橫禍的源頭、惹是生非的原告。
村長載著我們這群烏合之眾的被告一起去搭高鐵回台北,路上鄉親毛病又犯,「走右邊!右邊就對了!我很熟!」我看 Google map 疑惑萬分,明明就左邊?礙於 70 多歲的鄉親常常開車回鄉走跳,比我在地很多,我沒做聲反駁,反正大家回得了家就好。
我偷偷一直重新定位,在沒人發言好像迷路的時候救場,「啊對對對,這裡直走、這裡右轉」繞了超大一圈終於看到高鐵站,大家歡欣鼓舞道別。
高鐵外夕陽雲彩飛過。三次真的夠了喔,彷彿放下往昔重重的重擔,無明的糾纏,我要往前走了。這回合林小姐拿下,被告林小姐,下台一鞠躬。
第一場是爸爸被倒錢生意宣告失敗,這場官司打了非常多年,二審才成功,影響了全家人的命運。
第二場是再次被倒錢(到底有多衰?),不過這場官司沒有打完,爸爸就過世了。
最後我代表去開調解庭,對方欠我們快 100 萬的工程款,但一概不認,還說他很有誠意,願意開價 5 萬和解。我差點一口氣緩不過來腦中風。
後來我們的律師有再談判爭取,也有很多繼續纏訟下去訴訟成本跟稅務的考量(白話文就是我也沒有錢可以爭一口氣),最後結果雖然跟律師調解前的預測相符,但跟欠錢還錢這件事理所當然的程度而言,依然是妥協非常多。
這件事對我的價值觀影響深遠。
除了深深感受到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正義,就算是法律也有其侷限,也覺得做人真的要憑良心,因為當下我真的很想把來調解的被告律師舌頭撕爛丟進海裡餵鯊魚(對不起我口出惡言)調解委員應該也是看多了,結束後還安慰我們一下,能夠趕快結案,重新繼續過生活,才是最重要的。
然而,如今我對司法並不感到完全失望。
以我們家的第一場訴訟而言,雖然結果與原始提告金額相較之下,確實短少非常多,但也足以償還多數債務,不至於要跑路,有空間重新出發。
因此我還是相信,法律的存在是最低限度的救濟管道。只是身為市井小民,必須有更加務實的期待及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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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幾年,常常半夜 4、5 點被老爸從睡夢中挖起來,把公文打成電子檔、撈要當證據的照片(他不會用電腦),老實說也感到非常煩躁。事隔多年,想不到還會再走一遭……
這次我變成了當事人。其實是土地分割的小案子,原告一紙存證信函寄來協調未果,一狀告上法院。
最荒謬的是這案情還越演越烈,許多持有人追查後原來已經陸續過世,繼承分配下去,最後捲入的被告高達 50 多人。我三不五時去派出所領公文,見證一個又一個死亡通知,心中有種莫名其妙的感受。
本來想說一來一往的高鐵票都還比較值錢,算了就讓法官判,大概全部人都這樣想。還是媽媽拖著我,至少去聽一次案情讓法官能盡快結案(對快兩年前就以為要結案了)。
殊不知我就回去開庭那麼一次,現場聽了聽發現,欸不對耶原告你說一套做一套陰我們捏!整個村莊鄉親父老聽到消息簡直炸鍋,人神共憤的程度還以為我是 5 億家產被奪。
原告一開始選擇直接寄存證信函,對於鄉下的老人家而言,早就直接踩了紅線,失去了所有溝通的基本信任。這個起點讓後續協調更加困難重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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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最大苦主(屋主)從此每庭必到,法院還曾打電話要我一定要出席,確診時怕我沒去拖到結案進度,還通融讓我視訊。
與此同時其他加起來應該有 500 歲的鄉親父老還有各種利益分配的問題,一個比一個激動,一個比一個憤慨。盛怒之下常常聽不進法官在講什麼,也無從具體表達內心的想法和方案。
(某叔:我們已經住在這裡快 100 年了!不容許外人侵門踏戶!某伯:我們不要錢!諸如此類)
年紀最小、輩分最小的我,負責所有與法院的文書往來,開庭完翻譯法官和鄉親的話,跟催法院交辦事項,還得要拿捏倫理,分析彼此分分合合的想法,有些事態按法律現實走有其定數,但要讓法官開口,不能晚輩提。有些捷徑可以走,但急不得,得讓各方勢力把情緒發洩完畢,才能回歸理性決策。
其實看對方的書狀就明白,搬了很多法條,應該有找專業的代書或律師操盤。百姓覺得法官要主持公道啊,怎麼可以讓壞人白白搶我東西呢?有錢了不起嗎?這種英雄夢真的是不用期待太高。當大家義憤填膺不要這樣、也不要那樣,僵持不下時,我只問一句,「好,不要這樣可以,那你們希望法官怎麼做?你們告訴我,書狀我來寫。」
當事情走到法院上,背後一定有難解的爭議,你很難得到真正心理上滿意的是非,只能在各種法條、舉證、利益中找平衡,很少人能夠完全不妥協。
對我來說,可以做的就是盡力爭取法官公權力的支持,跟法官對齊盡快結案的目標,提出於法可行的方案。法官不會平白無故做出有利己方的判決,他甚至不會提方案給你,你想要什麼結果,得自己去開局。
我去北港出庭,放眼望去老弱婦孺鰥寡孤獨者眾,進到法院一時緊張,往往前言不搭後語。老實說,連我這麼單純的案件,好歹也是個念到台大的文組生,法官講話當下,我依然常常是聽得一愣一愣,書狀得讀好幾遍沙盤推演。
上法院其實是知識門檻非常高的事情,對上門求助的一般民眾而言也並不友善,這裡面真的有理所當然的公平嗎?我不覺得。如果我的案子再複雜一點,我對自己做的決定一樣有信心嗎?我其實沒有。那我有錢找律師幫我嗎?我不確定。
什麼是公平?在這個不確定性如此高的體系中,在先天的結構傾斜中,如果你是佔上風的那個人,權力的上風也好,財富的上風也好,地位的上風也好,知識的上風也好,我真的覺得要認知到,你是多拿的那一方。
當你有所選擇的時候,你要選擇給予,還是掠奪?而你的每個選擇,都會影響另一個人(甚至更多人)的生命。
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回到日常生活中,我也有佔上風的位置和角色,走過這一遭後,這是我很深的自我警惕。
************
最後一次出庭法官結案,這場演了兩年的荒謬劇場終於即將完結篇,以我們這芝麻大的案子真的也算太久了。台上法官由衷的謝謝台下大家願意各退一步,海闊天空,辛苦大家協調。台下現場氣氛表面和樂,依然笑裡藏刀,動不動要酸一下這場無端橫禍的源頭、惹是生非的原告。
村長載著我們這群烏合之眾的被告一起去搭高鐵回台北,路上鄉親毛病又犯,「走右邊!右邊就對了!我很熟!」我看 Google map 疑惑萬分,明明就左邊?礙於 70 多歲的鄉親常常開車回鄉走跳,比我在地很多,我沒做聲反駁,反正大家回得了家就好。
我偷偷一直重新定位,在沒人發言好像迷路的時候救場,「啊對對對,這裡直走、這裡右轉」繞了超大一圈終於看到高鐵站,大家歡欣鼓舞道別。
高鐵外夕陽雲彩飛過。三次真的夠了喔,彷彿放下往昔重重的重擔,無明的糾纏,我要往前走了。這回合林小姐拿下,被告林小姐,下台一鞠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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